★說明事項

一、申請交換資格為優久大學聯盟學校的在籍學生,但延修生不得申請交換(含當學年度)。

二、每位同學最多申請一個校系,他校各學院系申請條件及名額詳優久大學聯盟公告。

三、國內交換生交換期間欲辦理休退學須依所屬學校規定,並於辦理離校手續時會辦接待學校。

四、國內交換生交換期間不得在原所屬學校選課。

五、國內交換生修讀之科目及學分數上下限,依所屬學校規定辦理。

六、交換期間結束時,學生須於接待學校辦理離校手續。

七、學期結束後,接待學校將成績單寄送所屬學校教務處。                                 

八、國內交換生應於各自所屬學校註冊及繳納學雜費(含學分費)。修讀單獨開班課程須另依接待學校相關規定繳納學雜分費。

九、經核准交換後,學生需遵守接待學校相關規定。

十、經核准交換之學生,若欲放棄(撤銷)交換,以所屬學校加退選截止日為最後期限。

十一、交換生申請表及家長同意書請至項下表單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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