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事項
一、申請交換資格為優久大學聯盟學校的在籍學生,但延修生不得申請交換(含當學年度)。
二、每位同學最多申請一個校系,他校各學院系申請條件及名額詳優久大學聯盟公告。
三、國內交換生交換期間欲辦理休退學須依所屬學校規定,並於辦理離校手續時會辦接待學校。
四、國內交換生交換期間不得在原所屬學校選課。
五、國內交換生修讀之科目及學分數上下限,依所屬學校規定辦理。
六、交換期間結束時,學生須於接待學校辦理離校手續。
七、學期結束後,接待學校將成績單寄送所屬學校教務處。
八、國內交換生應於各自所屬學校註冊及繳納學雜費(含學分費)。修讀單獨開班課程須另依接待學校相關規定繳納學雜分費。
九、經核准交換後,學生需遵守接待學校相關規定。
十、經核准交換之學生,若欲放棄(撤銷)交換,以所屬學校加退選截止日為最後期限。
十一、交換生申請表及家長同意書請至項下表單下載。
|回到頁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