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義行善,心懷社會:成功企業光環後的熱忱奉獻-李永芬學長 

東吳大學法律系64級

學歷

東吳大學法律系學士、美國威斯康辛法學院研究

主要經歷

理律文教基金會執行長、中華電視公司監察人、國防部採購局等政府機關法律顧問、政府採購暨公共工程等部門主管、理律法律事務所資深顧問兼資訊管理部主任

 

東吳恩師的啟蒙

  學姐回憶起在東吳的時光,在爸爸的威權管制下,不曾參加任何課外活動,但受到不少老師的啟發。

  第一位是大一英文的賈伊箴老師,曾讚許學姐吸收內化了課本材料,形成了自己的見解,對於日後學姐面對每一項任務時,能躍出既有框架而不斷探索、創新,有很深的影響;第二位是大二國文的李子弋老師,雖然那時學姐對老師博大精深的底蘊一點也不懂,也完全不瞭解作文紙後面被老師點評讚許的意義重大,然而在學姐心底卻已悄悄注進了自信心。第三位是大五國際私法的陳長文老師,課堂上老師所分享的跨國事故案例,讓學姐練習站到高處理解事情的本質,做出合理的判斷,而非複製前例。因此,學姐感念東吳給學生親炙大師的機會,老師的啟發往往超越任何技術面的訓練。

 

大海中的一滴水

  大學畢業後,學姐努力投遞法律相關工作,後來獲得理律法律事務所的工作,一直工作到現在,已超過40年。

  一路以來,影響學姐最深刻的事情是負責民國69年的海軍劍龍計畫。68年美國與中共建交,台灣經濟發展迅速,開始透過其他管道購置軍品,70年台灣委託荷蘭建造兩艘劍龍級柴電潛艦。陳長文律師協助海軍與荷方談定建造合約後,請學姐協助處理相關的融資與擔保合約。此案建造期歷時逾八年,中間歷經許多危機,終能圓滿完成,是我國以經貿實力與無邦交國家交涉的成功案例。此後,學姐日以繼夜地投入政府專案的法律工作。由於案件性質往往是極具機密且相當複雜,學姐將自己比作「大海中的一滴水」,期許自己殫精竭慮地投入努力,完全沒有營利績效、名利得失的考量。

 

公益使命與社會影響

  民國88年初,理律法律事務所捐助設立「理律文教基金會」,學姐奉派擔任基金會的董事兼執行長。接任期間,學姐藉著推動法學教育活動回到母校,與法學院共同主辦「理律盃模擬法庭辯論賽」、「理律盃公民行動方案競賽」等活動,影響了兩岸眾多的學生。

  學姐也在法學院開辦「理律學堂」,近年更推動跨領域學習,透過引導學生親自主辦競賽活動培養學生「替東吳做主人」的能力,進而無論在課業上或畢業後,養成「做自己的主人,承擔、貢獻而不是推諉依賴」的心態。

 

【參考資料】東吳大學傑出校友文集 東吳菁英(五)   情義行善,心懷社會:成功企業光環後的熱忱奉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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