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獎名單
獎項 姓名 系級 學號 得獎作品
第一名 周俊吉 中文所 00311003 掌中乾坤
第二名 黃俊楠 英文系 02882024 你看你看神靈的臉
第三名 翁伊吟 社二A 01115119 字母,跳動中的輕盈
佳作 林小惠 中文系 98111145 改造人生的旅程
佳作 周俊吉 中文所 00311003 情筆金堅──繁花盛開的文學盛筵
佳作 洪佩昀 政三A 00114134 與卡爾維諾的對話
佳作 謝鎧澤 政三B 00114233 通古今之識、雜百家之學
佳作 嚴郁雅 中一B 02111236 通常理而識廣途

備註:

  1. 佳作得獎名單依姓名筆劃順序排列。
  2. 上列得獎名單將另外以電話個別通知。
活動宗旨 通識教育是提升人的素質,並非僅是學習學科的知識。藉由本活動鼓勵學生思考通識教育對個人大學學習生涯的意義與重要性,進而擴展學生的知識面與觀察事物的角度,培養對時事的觸覺和分析力,並增進本校通識教育成效。
主辦單位 東吳大學通識教育中心
參加對象 限本校在學學生(含研究所碩士班及在職專班)
四、徵文內容 本次徵文主題為「傑諾拉的文字旅程」,透過在通識課堂及活動中不同心情與感動,藉以打開學生對於通識想像的窗戶,開啟對於文字書寫的興趣。徵文範圍為全校之共通課程,包括國文、外文、歷史、民主法治、資訊、通識課程及體育等領域課程,並加入本校通識教育中心舉辦之通識教育推廣活動及本校美育活動等,投稿者須以此概念構思發想,並自定題目,可參考下列主題:
(一) 共通課程(包括國文、外文、歷史、民主法治、資訊、通識課程、體育)中,讓你學習到什麼以及如何應用於未來生活。
(二) 你對於通識教育的所見所思或個人對共通課程之經驗與感受
(三) 通識教育對個人大學學習生涯的意義、影響、啟發與重要性
(四) 參與本校通識教育中心舉辦之通識教育推廣活動之經驗及感想啟發
(五) 參與本校舉辦之美育活動所見所聞
五、評選標準 (一)符合活動宗旨佔(30%)
(二)想法的創意性(佔35%)
(三)結構的完整性(佔30%)
(四)文章人氣度(粉絲團網友Facebook按讚的次數)(佔5%)
六、參加辦法
(一) 活動期間為即日起至截稿日103年4月30日(星期三)(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二) 活動報名表件作品格式,請至通識教育中心網頁下載,網址:http://www.scu.edu.tw/generaledu/點選「表單下載」即可。作品格式請參照網頁上提供,若有不符格式者,將酌以扣分。
(三) 稿件繳交方式:
1.格式:以中文稿件為主;作品請以A4紙橫書直式繕打,標題以標楷體16號字,內文用標楷體12號字,內文1200-2400字內,單行間距word格式存檔,左上角裝訂後送件。

2.請將報名表及作品電子檔E-mail至通識教育中心信箱:generaledu@scu.edu.tw或燒錄成光碟送交至本中心。

3.並將書面稿件一式四份印出連同活動報名表(貼上一吋照片或圖檔)送交通識教育中心辦公室(第二教研大樓D502室)或郵寄至111台北市士林區臨溪路70號東吳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收,信封外請寫明「參加第七屆通識徵文比賽」。光碟與書面稿件須寫明姓名、學號、系級。

4.歷屆得獎作品可逕至本中心網頁參考前六屆通識徵文比賽作品。
(四) 本活動邀請校內外專家學者進行評審,評審結果預定於103年5月底公布於通識教育中心網站,得獎同學將另行通知,得獎作品將刊載於本中心電子報或集結成冊。
(五) 作品請自留底稿,一律不退件。
(六) 此次評選標準加入「東吳大學通識教育中心」粉絲團網友按讚次數為總成績5%,作品繳交經本中心審核後立即上線「東吳大學通識教育中心粉絲團」供網友票選,越早投稿即越早開放粉絲團網友線上投票。競選規則如下:
1.禁止使用不當手段進行投票,如經主辦單位發現,不當選票將不列入得分計算。
2.禁止惡意投稿,如經檢舉將自動下線。
3.投稿後需經本中心審核通過後3天內,才開放線上投票。
4..粉絲團投票截止至103年5月2日(五)12:00止。
七、獎額獎勵 分別取前三名及佳作五名。
  1. 第一名:乙名,獲頒現金新台幣6000元、獎狀乙張。
  2. 第二名:乙名,獲頒現金新台幣4500元、獎狀乙張。
  3. 第三名:乙名,獲頒現金新台幣3000元、獎狀乙張。
  4. 佳  作:五名,獲頒現金新台幣1000元、獎狀乙張。
※本活動認可為本校之美育活動,凡參賽者可獲得抽獎券乙張,將於學期末統一抽獎。
※作品品質未達水準者,獎次得以從缺。
注意事項:
  1. 每人參賽篇數不得超過兩篇。
  2. 凡參賽稿件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之作品。作品內容不得有任何抄襲仿冒情事,違者除取消參賽資格、追回獎金及獎狀外,作者並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3. 凡參加比賽活動作品,主辦單位一律擁有著作權及其衍生權利。
  4. 主辦單位有保有文章是否刊登的最終審核權,以及文章編修權。
  5. 參賽及得獎作品由主辦單位發表或編印成冊時,參賽人及得獎人不得拒絕,亦不另支稿酬,原作者不得有異。
業務承辦人: 相關問題請洽通識教育中心曾于珊助理,
聯絡電話:2881-9471轉6095,E-mail:yushen03@s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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