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13學年新生健康檢查相關事宜請點此 .pdf

【公告】

春季班入學者,請依照新生入學須知之規定於開學1週內完成體檢。

【公告】

1.依「學校衛生法」及教育部「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規定,學生就讀本校,於入學後於規訂日期內繳交新生健康檢查報告

2.若持校外體檢報告(如:打工體檢、兵役體檢、勞工體檢、公司體檢等)者,請掃QRCODE完成填寫健康問卷,並完成體檢,缺項請補(但B肝抗原抗體除外),完成後於開學前繳至兩校區健康暨諮商中心(衛生保健)。

3.無法到校體檢者,可自行至與本校特約體檢廠商(規定時間內有優惠價),請先上網預約。

【公告】

凡在校體檢或親至學校簽約之承檢單位體檢者,結果報告請依說明內容時間,上網查詢,若需要印出報告,則可一併上網自行列印。

(因個人報告屬於個資,自109學年開始,請至本校合約健檢廠商網頁 自行列印,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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