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的
    1. 提供專業實習環境,協助實習諮商心理師了解三級預防模式運作,培養優秀心理輔導人才。
    2. 為求專業素質提升,鼓勵實習諮商心理師在實務執行過程中,檢視自身專業知能,整合理論與實務運作。
    3. 充實本校專業諮商人力,提供全校教職員工生更充裕的諮商服務。
  • 甄選資格與人數
    1. 資格:國內外諮商、輔導、心理等相關系所碩士班學生或已取得碩士學位者,修習諮商與心理相關課程須符合心理師法相關規定,具諮商概念與能力者。
    2. 人數:2名。
  • 實習內容
    1. 初談、個別諮商與心理治療。
    2. 成長團體帶領與工作坊辦理。
    3. 心理測驗施測與解釋(含個別與團體)。
    4. 心理諮詢、心理衛生教育與預防推廣工作。
    5. 大一新生普測實施及後續追蹤。
    6. 協助志工帶領與訓練。
    7. 參與中心行政及系諮商會議。
    8. 支援中心各項活動與輔導行政工作。
    9. 支援大一新生定向輔導活動。
  • 實習時間:自114年7月1日到115年6月30日,共計1年。寒暑假時間比照本校專職人員。
  • 實習期間之權利與義務
    1. 實習期間每人每月享有8,000元實習津貼。
    2. 實習期間各項出差勤規定比照專任人員。
    3. 學期時間提供每週2小時專業督導,並視實際需要提供不定期之行政督導、個案研討、團體督導、專業進修訓練等,並得參與中心舉辦之專業研習會。
    4. 實習期間應遵守中心規定及專業倫理,如有任何違反或嚴重疏失,經中心會議決議得終止實習契約,並得不授予實習證明書。
    5. 實習期間提供必要之軟硬體設備。
    6. 實習期滿且通過中心考核頒予實習證明書。
  • 實習申請相關規定:
    • 資料繳交:
      1. 履歷及自傳。
      2. 實習計畫書(含實習目標、主要實習項目、實務經驗簡述、諮商歷程省思及對機構的期待)。
      3. 推薦函一封。
      4. 學生或學歷證件影本、碩士成績單。
      5. 相關研習或實務經驗證明影本。
    •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312月2(以郵戳為憑)。
    • 寄件地址:111台北市士林區臨溪路70號東吳大學健康暨諮商中心

朱嘉琦心理師收,信封上註明「申請114全職實習心理師」。

  • 審查及面試時間:113年12月09日前完成書面資料審查以電話通知面試,若未接到通知代表未通過書面審查,113年12月11日、12月13日面試,113年12月16日公布錄取名單,書面資料恕不退件。
  • 面試方式:面試時間將進行50分鐘,前20分鐘進行個案演練與回饋,後30分鐘進行個人實習期待與事項說明。
  • 連絡人:東吳大學健康暨諮商中心朱嘉琦心理師

電話:02-28819471分機7546

e-mail:chichi@s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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