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大學新聘兼任教師人事相關須知與說明               112.05網頁版

※人事代碼與教師所填之email帳號,將另以紙本與聘書一起送交教師※

一、本校相關資訊系統登入:【帳號:人事代碼;密碼:身分證字號末四碼】。

  1. 校務行政資訊系統」:上傳授課計畫表、查詢授課資料。
  2. 校務資訊系統」:為校內各系統之統一入口;
    其中「人會總系統」可維護個人資料、查詢教職員工名錄及鐘點費…等功能。
  3. 東吳大學新進教師資訊網」:提供新進教師相關資訊。

二、老師如無專職又於本校兼職鐘點費高於其他兼職單位,得於本校申請加保健保,
      請填寫兼任教師暨眷屬健保加、退保申請表並擲回人事室。


三、如需申請服務證明(在職/離職):請下載表單送至人事室承辦人。
      (如需服務證明呈現「現仍在職」者,請於聘期內進行申請)


四、如欲至圖書館借閱書籍:
      請下載「東吳大學圖書館閱覽證申請單」送至圖書館辦理。


五、東吳大學行事曆
      東吳大學交通資訊
      東吳大學校車資訊


六、有關本校禁止工作場所性騷擾聲明,請至本室網頁性別平等專區,以了解相關內容。


七、兼任教師每學期核發18週鐘點費,除最後一週核發2週鐘點費外,其他四週皆核發4週鐘點費。
       鐘點費入帳日(代扣保費月份)如下:
       第一學期:10/31 (8-9月)、11/5 (10月)、12/5 (11月)、1/5 (12月)、2/1 (1月)
       第二學期:3/31 (2-3月)、4/5 (4月)、5/5 (5月)、6/5 (6月)、7/1 (7月)。


八、依勞動部103年11月19日勞動保3字第1030140437號令,
       年逾65歲已領公軍農保及國民年金等退休相關給付者,
       學校得為其投保職業災害保險。為避免老師再繳勞保費,本校將僅為老師投保職業災害保險。
       老師如不同意,請以書面表達意願並送至人事室。


九、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請另附「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十、具有原住民身分者,請檢附註記族別之「戶籍謄本影本」。


十一、外籍教師須繳交「居留證影本」(具永久居留證者,另附戶籍謄本影本)
          及本年度在台居留滿183天之證明,
          若已申請工作許可證者,亦請附許可證影本。


十二、人事室聯絡窗口:
  人社院、外語學院、理學院、體育室及通識教育中心教師請洽盧佩(jiun@scu.edu.tw分機5050),
  法學院、商學院及巨資學院教師請洽錢承楨(chien@scu.edu.tw分機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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