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師類107年2月起改由向教育部函報申請。
- 外籍之研究助理則仍維持於勞動部線上申請聘僱許可。
(以下內容於107.03.01 更新)
只要是外籍老師 (無論專兼任)都要檢查:
一、申辦種類可分為【新聘】、【續聘】
- 聘期無接續,以【新聘】申辦
- 聘期接續,以【續聘】申辦
二、請於「各級學校申請外籍教師聘僱可線上申請系統」線上申請
學系線上 填寫&上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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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於線上申請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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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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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統一發文教育部 |
三、依「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 外國專業人才為藝術工作者,得不經雇主申請,逕向勞動部申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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