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0修正:
依112.10.16 修正之〈東吳大學專案教師聘任辦法〉:
1.增列項目2-B選項:獲得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或大學社會責任(USR)研究計畫擔任計畫主持人。
2.會辦單位增加教學資源中心。
111.12修正:
配合科技部更名為國家科學與技術委員會,調整文字。
111.10修正:
依新修正之〈東吳大學專案教師聘任辦法〉調整部分文字。
110.09修正:
調整表單名稱及說明文字。
110.01修正:
1. 加三級教評會用印處
2. 若符合改聘為專任四條件,仍可能要續聘為專案教師
3. 詳列各種情形所應檢附資料項目
10909新增:
專案教師續聘,需檢附:
1. 專案教師期滿評量學系檢核表 (109.09新增)
2. 學系評量辦法
3. 評量結果資料
4. 續聘專案教師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