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籍相關專區】相關申請書表格內容
  • 在校生-應屆畢業/延修證明
  • 最後更新日期:2021-12-27
  • 表格用途:證明學生應屆畢業或延長修業

※應屆畢業證明:限應屆畢業生(學士班各系四年級(含)以上、法律系五年級及進修學士班五年級(含)以上)申請。

※延長修業證明:限學士班及進修學士班延修生申請。

※毋須繳費,學生本人親至註冊課務組申請。待各系成績業務承辦人查核屬實後,可即時領件。

 

|回到頁首 | 返回學籍相關專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