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選課問題改善方案

  • 05/14/2014

選課問題改善方案 (教務處公告) 本校選課制度之改善,除致力於硬體設備之升級外,將另就選課作業面,進行以下改進措施

(一) 修正選課流程: 
1.開學後加退選方案:
 (1) 參考他校作法,分院系、年級進網路登記加退選,登記後改以批次處理分發(分發結果與登記先後前序無關)。批次開放時間,將由電算中心進行壓力測試,審慎評估後再行議定。
 (2) 不符系上檢核條件規定,無法於系統直接選課者,請另依學系公告時間辦理人工加退選作業。批次分發後因人數額滿而無法選上者,請洽詢學系是否得以人工辦理加選?

2.專業科目依院系登記加退選後,再進行全校科目暨通識、體育科目加退選:
依據98學年度第二學期全校性加退選資料顯示,以體育、通識課程之加退人數最多,因此99學年度第一學期規劃於開學第一天新增通識及體育科目加退選時段,以先行處理大宗科目因應;惟分析執行結果,統計99學年度第一學期選課數據:開學第一天通識及體育各有700~800科次之異動,而到全校即時加退選期間,通識及體育又各出現1500~2000科次之異動,換言之,現行開學第一天新增之通識、體育選課時段,其效果並不顯著,因此爾後將先進行專業科目加退選,再進行通識及體育科目之加退選,以符應實務需求。

(二) 改善檢核流程:
為確保全校教務選課順利運作,各學系設立課程檢核條件雖有其專業考量,但不宜繁瑣,若與專業無關則更是不宜。爾後教務處在核定各學系課程檢核條件時,將善盡權責,除兼顧學系之專業性外,更戮力以順利進行選課為目標。
1.選課檢核要點:
(1)爾後各學系輸入選課檢核條件時,將由2位同仁分別輸入,以降低誤植風險。(2)教務處應秉簡化原則,在尊重專業性之條件下,核定各學系檢核條件設定。(3)各課程檢核資料應於選課前公布於網頁,且不得任意異動,確保學生權益。

2.增加選課機會:
教務處應本職掌,在兼顧各學系專業條件下,核定各科目修課人數上限,以增加學生選課機會為作業宗旨。

3.滿足選課需求:
(1)對於系統無法處理特殊條件加選者,學系秘書應徴詢系主任同意後以人工處理。若開課教師允許,且教室座位充裕,應儘量開放。若學系不克處理,可洽請教務處協助,以儘量滿足同學選課需求為原則。
(2)學生選課後,若非確實違反學系所設檢核條件,學系不得強迫退選。

(三) 改進課程開設作業:
1.爾後配合不同科系雙主修學生加開之專業課程,將不在黃金時段開設。除了原有專供雙主修生開設之班別外,各學系應盡量開放雙主修生選擇其他班別課程。

2.次學期選課初選前,學系必須確定各班課表時間及授課教師正確無誤。若有特殊狀況,必須臨時更換教師,其上課時段亦不得更改,以免影響學生已排定之課程。

3.教務處得視學生修習狀況,要求學系開設暑期班,俾因應大量重補修生需求。

4.教務處應主動檢討並核定各學系隔年開課之科目。若為熱門課程,則應每年開課,並應考量修讀人數,視需要開設多班,以滿足學生選課需求。

(四) 其他相關措施:
1 爾後將加強要求學系務必於第一時間公告各項選課規定,提供學生正確訊息,例如:轉學生學分抵免只有一次機會等規定,避免傳遞與規定不符之錯誤資訊。
 
2.學生至系辦公室詢問選課事宜時,學系秘書務必詳加確認學生身分,避免僅以學號認定,而產生錯誤訊息回應,例如休學後復學學生適用之畢業條件與必選修規定等皆不盡相同,若未詳細查明,而給予錯誤資訊,勢將造成學生困擾,甚至影響學生權益,這是未來在協助解決學生問題時,必須加強的訓練。

3.各學系承認之暑修科目必須對應正常學期的科目,若學系未能落實對應設定,當科目牽涉擋修時,學生將無法於系統直接選課。今後教務處將在召開設定檢核條件說明會時加強宣導,協助選課順利進行。

4.學生選課作業應由學系秘書負責,助教協辦,避免全部交由助教處理,因助教更迭頻繁,缺乏經驗傳承,容易傳達錯誤選課訊息,造成學生困擾。

5.有關學院及系所秘書之行政工作表現,將列入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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