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東吳大學學則、修讀雙主修辦法、修讀輔系辦法、辦理學生抵免學分作業要點及學生修讀跨領域學程辦法

  • 01/06/2010

註冊課務組

東吳大學教務處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1月6日
發文字號:東教註冊字第0980401565號

主旨:公告本校「東吳大學學則」、「東吳大學進修班學則」、「東吳大學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東吳大學學生修讀輔系辦法」、「東吳大學進修學士班學生修讀輔系辦法」、「東吳大學辦理學生抵免學分作業要點」及「東吳大學學生修讀跨領域學程辦法」部份條文修訂。

依據:98學年度第1學期臨時教務會議、教務會議及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公告事項:

一、「東吳大學學則」第33、53條條文、「東吳大學進修班學則」第30、47條條文、業於98年9月23日、11月18日、12月23日經本校98學年度第1學期臨時教務議、教務會議及校務會議修訂通過;「東吳大學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第9、17條條文、「東吳大學學生修讀輔系辦法」第6、10、15條條文及「東吳大學進修學士班學生修讀輔系辦法」第6、15條條文、「東吳大學辦理學生抵免學分作業要點」第3、6、12條條文及「東吳大學學生修讀跨領域學程辦法」第10、12條條文,業於98年11月18日經本校98學年度第1學期教務會議修訂通過。

二、檢附「東吳大學學則」、「東吳大學進修班學則」、「東吳大學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東吳大學學生修讀輔系辦法」、「東吳大學進修學士班學生修讀輔系辦法」、「東吳大學辦理學生抵免學分作業要點」及「東吳大學學生修讀跨領域學程辦法」修訂後條文如附件。

三、通過修訂條文自98學年度第1學期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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