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東吳大學學則、修讀雙主修辦法、暑期開班授課辦法、選課辦法及跨領域學程設置辦法等部分修訂條文

  • 04/06/2009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4月6日

發文字號:東教註冊字第0989002039號

主旨:公告本校「東吳大學學則」、「東吳大學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東吳大學暑期開班授課辦法」、「東吳大學學生選課辦法」及「東吳大學跨領域學程設置辦法」等部份修訂條文。

依據:

公告事項:

一、 「東吳大學學則」第十四條、第十五條及第三十條之一條文,業於97年11月12日、97年12月17日經本校97學年度第1學期教務會議及校務會議修訂通過。「東吳大學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第三條、「東吳大學暑期開班授課辦法」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十條、「東吳大學學生選課辦法」第五條及「東吳大學跨領域學程設置辦法」第六條條文,業於97年11月12日經97學年度第1學期教務會議修訂通過,並報教育部備查。

二、檢附「東吳大學學則」、「東吳大學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東吳大學暑期開班授課辦法」、「東吳大學學生選課辦法」及「東吳大學跨領域學程設置辦法」修訂後條文如附件。

三、通過修訂條文自97學年度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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