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班學生通過學位資格考初試後,依法得申請博士學位資格考複試。
複審由三名相關領域學者審查,分數以70分為及格。如申請兩次均未及格,依本系法規予以退學處分。通過複試後,取得本系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
申請博士學位資格考複試需要文件:
一、申請表(指導教授需簽名認可,博士論文初稿完成度已可提出申請)。
二、博士論文初稿三本(需膠裝)
請注意:本系博士資格考複審為學位論文初稿全文審查,不接受「論文大綱」、「論文撰寫計畫」或「論文部分章節」,提繳文件一律視為全文稿處理。
博士班學生通過學位資格考初試後,依法得申請博士學位資格考複試。
複審由三名相關領域學者審查,分數以70分為及格。如申請兩次均未及格,依本系法規予以退學處分。通過複試後,取得本系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
申請博士學位資格考複試需要文件:
一、申請表(指導教授需簽名認可,博士論文初稿完成度已可提出申請)。
二、博士論文初稿三本(需膠裝)
請注意:本系博士資格考複審為學位論文初稿全文審查,不接受「論文大綱」、「論文撰寫計畫」或「論文部分章節」,提繳文件一律視為全文稿處理。
相關附件: 東吳大學中文系博士班資格考核複審申請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