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大學中國文學系論文撰稿格式
內文請以新細明體12號字撰寫,獨立引文則以標楷體12號字撰寫,請務必附上提要、關鍵字。
為便利編輯作業,謹訂下列撰稿格式:
一、 各章節使用符號,依一、﹙一﹚、1、﹙1﹚……等順序表示。
二、 請用新式標點,書名號用《》,篇名號用〈〉,書名和篇名連用時,省併篇名號,如《莊子‧天下篇》。
三、 獨立引文,每行低三格。
四、 注釋號碼請用阿拉伯……數字標示,如1、2……。
五、文末請附「徵引文獻」,分「傳統文獻」和「近人論著」兩部分。前者以時代先後排序,後者以作者姓氏筆劃排序,外文著述以作者姓氏字母排序,同一作者有兩本(篇)以上著作時,則依著作出版先後順序。
六、 注釋及徵引文獻之體例,請依下列格式:
(一)引用古籍
1. 古籍原刻本 ﹝宋﹞司馬光撰:《資治通鑑》(南宋鄂州覆北宋刊龍爪本),卷2,葉2 上。2. 古籍影印本 ﹝明﹞郝敬撰:《尚書辨解》(臺北:藝文印書館,1969 年,《百部叢書集成》影印《湖北叢書本》),卷3,葉2 上。
(二)引用專書
王夢鷗:《禮記校證》(臺北:藝文印書館,1976 年12 月),頁102。
(三)引用論文
1. 期刊論文 王偉勇:〈以唐、五代小令為例試述詞律之形成〉,《東吳文史學報》第十一號(1993 年3 月),頁77-106。2. 論文集論文 余英時:〈清代思想史的一個新解釋〉,《歷史與思想》(臺北:聯經出版公司,1976 年9 月),頁121-156。3. 學位論文 王國良:《魏晉南北朝志怪小說研究》(臺北:東吳大學中文研究所博士論文,1983 年1 月),頁20。
(四)引用報紙
丁邦新:〈國內漢學研究的方向和問題〉,《中央日報》,第22 版,1988年4 月2 日。
(五)再次徵引
再次引用,不需再煩引出版項。文章中不斷重複引用的主要文獻,在第一次引用時註明出版項即可。其後引用則在正文中直接括號說明頁碼,不必再另加當頁註。
(六)徵引資料來自網頁者,需加註:作者:〈篇名〉,網址,檢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