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規劃宗旨:
    本校通識課程便是要培育學生專業領域外之通識能力,積極地讓學生在其主修之學門外,藉由不同學科領域之學科研究成果的認知與學習,以成就其個人的通識能力。
  2. 教育目標:
    提供同學們學習五育涵養的成長園地,以培植五育並重的通才之士。
  3. 學習層次:
    為了培養同學有博雅的學識、寬廣的見識,與生活化的知識,在課程安排中分為以下兩個層次:
  4. 通識課程領域類別:
    共分六大類別,而每一類別與五育分別有不同的對應關係,自103學年度起,通識類別應學生學習目標有做一調整,通識課程類別變換比較表如下:

    入學年度

    學分數

    類別

    學士班

    進修學士班

    110學年度(含)以後

    10

    8

    第一類「歷史與文化」類別
    第二類「文學與藝術」類別
    第三類「科學與環境」

    第四類「社會與跨域研究」

    第五類「人權、民主與法治」

    108學年度(含)以後

    12

    8

    第一類「歷史與文化」類別
    第二類「文學與藝術」類別
    第三類「自然與環境」類別
    第四類「社會與發展」類別
    第五類「全人健康」類別
    第六類「生活倫理」類別

    103-107學年度

    12

    8

    第一類「思維與文化」類別
    第二類「文學與藝術」類別
    第三類「自然與環境」類別
    第四類「社會與發展」類別
    第五類「全人健康」類別
    第六類「生活倫理」類別

    102學年度

    12

    8

    第一類:含「人與文化、思維方法、哲學」三大範疇
    第二類:「文學與藝術」範疇
    第三類「自然與環境」範疇
    第四類「社會與發展」範疇
    第五類「經典選讀」範疇
    第六類「通識講座」範疇

    101學年度

    8

    4

    第一類:含「人與文化、思維方法、哲學」三大範疇
    第二類:「文學與藝術」範疇
    第三類「自然與環境」範疇
    第四類「社會與發展」範疇
    第五類「經典選讀」範疇
    第六類「通識講座」範疇

  5. 以五育為綱,共分六大類別,而每一類別之科目如下
    【110學年度】

    【108學年度】

  6. 【107學年度】

    【106學年度】(點選圖片放大)

    【105學年度】(點選圖片放大)

    【104學年度】(點選圖片放大)

    【103學年度】(點選圖片放大)

    【102學年度】(點選圖片放大)
  7. 選課注意事項: 
    1. 學生修讀通識科目係根據選課當學年度所訂之通識類別來認定,當學年度該科目屬哪一類別就是那一 類別之科目;曾經修過的類別科目成績及格者,即通過該類別。
    2. 各系承認科目為畢業學分之情形,請至通識教育中心網頁點選上方「共通選課規定」再選左方「各系承認畢業學分之通識及全校性選修課表」再選「105學年度」依所屬學系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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