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生活助學金】(舊生)申請從7/6(一)至7/23(四)截止;(新生)申請從9/1(二)至9/18(五)

  • 06/24/2020

申請資格:

  家境清寒,具有本校學籍且符合下列條件者:

  1.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2. 非碩專班、博士班、學士後第二專長學位學程、學士後多元專長培力專班、學分班或僅於假日上課及遠距學習之在學學生。
  3. 家庭年所得新台幣30萬元以下且前一學期(108-2)學業成績60分以上。
  4. 未領有各類學雜費減免、低收入戶生活扶助(就學生活補助)、法務部被害人子女就學補助、法務部受刑人子女就學補助、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新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單親培力計畫學費、學雜費及學分費補助、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子女就學補助等政府提供同屬生活費性質之補助者。

  欲申請109學年度生活助學金者請至生活助學金專區查詢相關申請資格及下方相關附件下載申請表格,備妥申請資料親送或郵寄至德育中心 (郵寄者需打電

   話與承辦人確認是否收到相關資料)

  地址: 111台北市士林區臨溪路70號B210德育中心   生活助學金承辦人收

  電話:(02)28819471轉7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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