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大學教務處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2月15日
發文字號:東教註課字第1140201663號
主旨:公告114學年度第1學期畢業離校領證作業流程及數位學位證書核發使用說明。
公告事項:
一、 114學年度第1學期畢業生可自115年1月12日起領取學位證書,離校領證作業流程如下:
(一)學生自行確認是否已達畢業條件。
(二) 115年1月5日起至校務行政資訊系統 https://web.sys.scu.edu.tw/「學生服務/畢業離校查詢」項下查核各單位檢核是否完成,若未完成請洽各相關單位;若皆呈現「完成」,即可列印離校手續單。
(三)畢業生可選擇親自到校領證或郵寄領證。
1、臨櫃親領:自115年1月12日起,畢業生可持已完成各項檢核之離校手續單、學生證(研究生尚須繳交紙本論文冊、論文電子檔案上網授權書正本),於上班時間至學系所屬校區註冊課務組領取。
(1)領證時間:
*雙溪校區(114學年第二學期學期間):
第1-3、 17-18週:週一至週五8:30~19:00
其餘期間:週一至週五8:30~17:30。
*城中校區(114學年第二學期學期間):週一至週 五 8:30~19:00。
*兩校區寒暑假期間:週一至週四 8:30~16: 00。
*115年2月10日至2月22日春節假期不開放領證。
(2)領證地點:
◎人社院、理學院:雙溪校區A105室。
◎外語學院、巨資學院(碩專班除外):雙溪校區 A108室。
◎法、商學院、巨資學院碩專班:城中校區 3102室。
2、郵寄領證:
(1)學士班及進修學士班學生:請以掛號方式將「完成檢核之離校手續單」、「學生證」(學生證遺失請 附身分證影本)及「貼好郵資之B4回郵信封」,郵 寄至學系所屬校區註冊課務組,註冊課務組收件後 最遲於5個工作天內寄出。 (2)研究生郵寄委託代辦學生:請以掛號方式將「完成 檢核之離校手續單」、「學生證」(學生證遺失請 附身分證影本)、「委託書」、「紙本論文冊」(冊 數依學系規定準備)、「親筆簽名之博碩士論文電 子檔案上網授權書正本2份」及「貼好郵資之B4回郵信封」郵寄至所屬學系,委託學系代為辦理離校手續、領取學位證書及寄送。
(3)回郵郵資:雙掛號郵資107元、限時雙掛號郵資 114元。
二、請同學先至新校務行政資訊系統或東吳人資料確認英文姓 名是否正確,如需更正,請於 115 年 1 月 5 日前 Email 至 ting2@scu.edu.tw,並在信件內說明「系級、 學號、正確中英文姓名」。
三、本校於110學年度加入「全國大專院校位數證書建置計 畫」,畢業生完成離校手續並領取書面學位證書後,註課 組將於7個工作天內寄發數位學位證書至畢業生個人信 箱,請學生務必確認個人信箱為有效位址。
四、畢業生可自行將數位學位證書上傳至教育部驗證網站 (https://dcert.moe.gov.tw)進行驗證。數位學位證書 相關問題及說明請詳附件「東吳大學離校流程及數位證書 使用說明。」
五、次學期因故必須延長修業者,離校檢核關卡將自動更新, 屆時離校手續單須重新列印。
六、博碩士、碩專畢業生須於次學期開學日前(含)辦妥離校手 續領證,否則次學期仍應註冊選課,若已無修業年限者需 依規定退學。
【畢業離校流程】相關申請書表格內容
公告114學年度第1學期畢業離校領證作業流程及數位學位證書核發使用相關說明。
- 最後更新日期:2025-12-15
- 表格用途:公告114學年度第4學期畢業離校領證作業流程及數位學位證書核發使用相關說明。
- 相關附件: 東吳大學離校流程及數位學位證書領證使用說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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