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大學教務處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5月7日
發文字號:東教註課字第1150200522號
主旨:公告114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離校領證作業流程及數位學位證書核發使用說明。
公告事項:
一、114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生,自115年6月15日起得領取學位證書,離校領證作業流程如下:
(一)請學生先行確認是否已達畢業條件。
(二)自115年6月8日起,可登入校務行政資訊系統(https://web.sys.scu.edu.tw/)「學生服務/畢業離校查詢」,確認各單位檢核狀態;如有未完成項目,請洽相關單位辦理。全部顯示「完成」後,即可列印離校手續單。
(三)領證方式如下:
1、臨櫃親領:自115年6月15日起,持完成檢核之離校手續單及學生證辦理(研究生另須繳交紙本論文冊及論文電子檔案上網授權書正本)。
(1)領證時間:
A、學期間:
◎雙溪校區:
第1~3、16~18週:週一至週五8:30~19:00
其餘期間:週一至週五8:30~17:30。
◎城中校區:
第1~3、16~18週:週一至週五8:30~19:00
其餘期間:週一、三、五 8:30~19:00
週二、四 8:30~17:30。
B、暑假期間(兩校區):週一至週四8:30~16:00。
C、115年7月15日至7月26日為連續休假期間,暫停領證。
(2)領證地點:
◎人社院、理學院:雙溪校區A105室。
◎外語學院、巨資學院(碩專班除外):雙溪校區A108室。
◎法、商學院、巨資學院碩專班:城中校區3102室。
2、郵寄領證:
(1)學士班及進修學士班:請以掛號寄送「完成檢核之離校手續單」、「學生證」(遺失者附身分證影本)及「貼妥郵資之B4回郵信封」至所屬校區註冊課務組;收件後最遲5個工作天內寄出。
(2)研究生委託代辦:請以掛號寄送「完成檢核之離校手續單」、「學生證」(遺失者附身分證影本)、「委託書」、「紙本論文冊」(冊數依各系規定)、「親筆簽名之論文電子檔案上網授權書正本2份」及「貼妥郵資之B4回郵信封」至所屬學系,由學系代辦離校、領證及寄送。
(3)回郵郵資:雙掛號107元,限時雙掛號114元。
二、請先至新校務行政資訊系統(https://api.sys.scu.edu.tw/academic/Index.aspx)或本校行動版網頁確認英文姓名是否正確;如需更正,請於115年6月5日前Email至ting2@scu.edu.tw,並註明系級、學號及正確中英文姓名。
三、本校已參與「全國大專院校數位證書計畫」,畢業生完成離校手續並領取紙本學位證書後,註冊課務組將於7個工作天內寄發數位學位證書至畢業生個人信箱,請確認信箱可正常收信。
四、畢業生可自行將數位學位證書上傳至教育部網站(https://dcert.moe.gov.tw)進行驗證;相關說明請參閱附件「東吳大學離校流程及數位證書使用說明」。
五、次學期因故須延長修業者,離校檢核項目將自動更新,屆時離校手續單須重新列印。
六、博碩士及碩專畢業生應於次學期開學日前(含)完成離校手續並領證;逾期者仍須註冊選課,已無修業年限者,將依規定退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