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各系輔系申請條件暨科目表(108學年度核准修讀者適用)
設置輔 系系別 |
接受選讀 輔系別 |
科目 |
學分 |
第一學年 |
第二學年 |
第三學年 |
第四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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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
下 |
上 |
下 |
上 |
下 |
上 |
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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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 理 學 系 |
各 學 系 |
普通心理學 |
6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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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及教育統計學 |
6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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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各領域專業必修科目(不含生理學、普通數學)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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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總計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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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含輔系申請條件): 一、申請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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