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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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碩士班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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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別 |
理 學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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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學系 |
心理學系碩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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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組(工商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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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組(臨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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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組(諮商) | ||||
招生名額 |
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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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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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 | |||
考試科目 |
一階段
2.資料審查(報名時上傳) 3.面試 |
兩階段 初試: 複試: |
兩階段 初試: 複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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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計算方式 |
(普通心理學×25%+資料審查×25%+面試×50%)×3=總分 |
初試:(心理學方法×25%+變態心理學×25%)×2=總分 複試:(心理學方法×25%+變態心理學×25%+面試及資料審查×50%)×3=總分 |
初試:(心理學方法x25%+諮商心理學x25%)x2=總分 複試:(心理學方法x25%+諮商心理學x25%+面試及資料審查x50%)x3=總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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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1.A組主修「工商應用心理學」,其領域含人力資源與正向心理學、使用者與消費 者行為、資料分析等。 2.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如:學習與研究能力證明文件等,本項合計以不超過 30 頁 為限。 |
1.通過初試考生請注意: (1)考生達初試合格標準者,應於 3 月 日 17:00 前上傳複試審查資料,不 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延遲,逾期不予受理,並不得參加複試。 (2)應上傳審查資料: ○1 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須附學業成績總平均及名次證明) ○2 讀書計畫 ○3 履歷自傳(請檢附六個月內清晰證件照片) ○4 教師推薦函二封(請依簡章所附表格逐項填寫後上傳) ○5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如:學習與研究能力證明文件等,合計以不超過 30 頁為限。 ※初試放榜後時程緊迫,請考生提早準備。 2.B 組主修「臨床心理學」。 |
1.通過初試考生請注意: (1)考生達初試合格標準者,應於 3 月 日 17:00 前上傳複試審查資料,不 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延遲,逾期不予受理,並不得參加複試。 (2)應上傳審查資料: ○1 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須附學業成績總平均及名次證明) ○2 讀書計畫 ○3 履歷自傳(請檢附六個月內清晰證件照片) ○4 推薦函一封(請依簡章所附表格逐項填寫後上傳) ○5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如:學習與研究能力證明文件等,合計以不超過 40 頁 為限。 ※初試放榜後時程緊迫,請考生提早準備。 2.C 組主修「諮商心理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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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分參比順序 | 1.面試 2.資料審查 3.心理學方法 | 1.心理學方法 2.變態心理學 | 1.心理學方法 2.諮商心理學 | |||
以上為本系施行參照法規,僅供參考,並請以下列校內教務處及相關處室公告為準,謝謝。(東吳大學招生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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