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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 士 班
 
目前本系碩士班以招生考試及甄試為主
考試
入學
106碩士班考試
院別
理   學   院
招生學系
心理學系碩士班
A組(工商與諮商)
B組(臨床)
招生名額
6名
8名
考試科目

A組:
分初試、複試兩階段舉行之:

1.心理學方法(含心理及教育統計學、心理測驗、心理實驗法)

2.工商心理學及諮商心理學,二科任選一科

複試:

1.面試及書面審查

B組:
分初試、複試兩階段舉行之:

1.英文

2.心理學方法(含心理及教育統計學、心理測驗、心理實驗法)

3.變態心理學

複試:

1. 面試及書面審查

成績計算方式

初試:(心理學方法x25%+選考科目x25%)x2=總分

複試:(心理學方法x25%+選考科目x25%+面試及書面審查x50%)x3=總分

初試:(英文x6%+心理學方法x24%+變態心理學x30%)x3=總分

複試:(英文x6%+心理學方法x24%+變態心理學x30%+面試及書面審查x40%)x4=總分

說明

1.英文考題內容以作文、翻譯及基本語文能力測驗為主。
2.通過初試合格考生請注意:
(1)初試合格考生應繳交書面審查資料一份,包括:履歷自傳、大學歷年成績單、教師推薦函兩封(請依簡章所附表格逐項填寫)、其他有利審查之學習與研究能力證明。

(2)考生學科考試答初試合格標準者除公告外,並以限時掛號函件通知參加面試。通過初試考生應於3月20日17:00前將書面審查資料逕行送達或寄達本校外雙溪校區教務處招生組,請考量郵局作業時間,不得以郵誤或其他任何理由延遲,逾期不予受理,並不得參加面試。

3.A組主修「工商與諮商心理學」。

4.B組主修「臨床心理學」。

5.A、B組考生於錄取後不得轉組。

6.詳細分組留用通則請詳第57頁。

7.碩士班甄試若遇有缺額,流用至本項考試。

同分參比順序

1.心理學方法  2.選考科目 

1.心理學方法  2.變態心理學  3.英文

以上為本系施行參照法規,僅供參考,並請以下列校內教務處及相關處室公告為準,謝謝。(東吳大學招生即時訊息)
甄試
入學

【甄試入學】
106甄試簡章(下載)
106學年度甲組(工商與諮商心理學組)招生6名(推薦函格式)
106學年度乙組(臨床心理學組)招生4名(推薦函格式)

院別
理   學   院
招生學系
心理學系碩士班
甲組
乙組
面試日期
105/11/27(外雙溪校區)
(※面試順序於11/18 14:00起於本校首頁「招生訊息」項下公告)
105/11/25(外雙溪校區)
(※面試順序於11/18 14:00起於本校首頁「招生訊息」項下公告)
報考資格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畢業,取得學士學位(含應屆)者。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心理相關學系組畢業,取得學士學位(含應屆)者。
繳交各學系指定資料 1.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一份(須附學業成績總平均及名次證明)
2.研究計畫一份
3.履歷自傳一份
4.二位教師推薦函各一封(請依簡章所附表格逐項填寫)
5.其他有利審查之學習與研究能力證明文件
1.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一份(須附學業成績總平均及名次證明)
2.研究計畫一份
3.履歷自傳一份
4.二位教師推薦函各一封(請依簡章所附表格逐項填寫)
5.其他有利審查之學習與研究能力證明文件
甄試方式及項目 1.書面審查:就成績單、研究計畫、履歷自傳、推薦函及其他資料等綜合審查
2.面試
1.書面審查:就成績單、研究計畫、履歷自傳、推薦函及其他資料等綜合審查。
2.面試
成績計算方式 (書面審查x40%+面試x60%)x2=總分 (書面審查x40%+面試x60%)2=總分
說明 1.甲組主修「工商與諮商心理學」。
2.研究計畫嚴禁抄襲。
3.甲組若遇有缺額,招生名額將流用至一般招生考試A組補足。
1.乙組主修「臨床心理學」。
2.心理相關學系組為:心理、社會心理、臨床心理、健康心理、諮商心理、教育心理與輔導、心理與諮商、諮商與工商心理等學系
3.研究計畫嚴禁抄襲。
4.乙組若遇有缺額,招生名額將流用至一般招生考試B組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