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 士 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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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本系碩士班以招生考試及甄試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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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
入學 |
106碩士班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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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別 |
理 學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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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學系 |
心理學系碩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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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組(工商與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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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組(臨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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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名額 |
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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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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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 |
A組: 1.心理學方法(含心理及教育統計學、心理測驗、心理實驗法) 2.工商心理學及諮商心理學,二科任選一科 複試: 1.面試及書面審查 |
B組: 1.英文 2.心理學方法(含心理及教育統計學、心理測驗、心理實驗法) 3.變態心理學 複試: 1. 面試及書面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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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計算方式 |
初試:(心理學方法x25%+選考科目x25%)x2=總分 複試:(心理學方法x25%+選考科目x25%+面試及書面審查x50%)x3=總分 |
初試:(英文x6%+心理學方法x24%+變態心理學x30%)x3=總分 複試:(英文x6%+心理學方法x24%+變態心理學x30%+面試及書面審查x40%)x4=總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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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1.英文考題內容以作文、翻譯及基本語文能力測驗為主。 (2)考生學科考試答初試合格標準者除公告外,並以限時掛號函件通知參加面試。通過初試考生應於3月20日17:00前將書面審查資料逕行送達或寄達本校外雙溪校區教務處招生組,請考量郵局作業時間,不得以郵誤或其他任何理由延遲,逾期不予受理,並不得參加面試。 3.A組主修「工商與諮商心理學」。 4.B組主修「臨床心理學」。 5.A、B組考生於錄取後不得轉組。 6.詳細分組留用通則請詳第57頁。 7.碩士班甄試若遇有缺額,流用至本項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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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分參比順序 |
1.心理學方法 2.選考科目 |
1.心理學方法 2.變態心理學 3.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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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為本系施行參照法規,僅供參考,並請以下列校內教務處及相關處室公告為準,謝謝。(東吳大學招生即時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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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
入學 |
【甄試入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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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別 |
理 學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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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學系 |
心理學系碩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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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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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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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日期 |
105/11/27(外雙溪校區)
(※面試順序於11/18 14:00起於本校首頁「招生訊息」項下公告) |
105/11/25(外雙溪校區)
(※面試順序於11/18 14:00起於本校首頁「招生訊息」項下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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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資格 |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畢業,取得學士學位(含應屆)者。 |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心理相關學系組畢業,取得學士學位(含應屆)者。 | |
繳交各學系指定資料 | 1.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一份(須附學業成績總平均及名次證明) 2.研究計畫一份 3.履歷自傳一份 4.二位教師推薦函各一封(請依簡章所附表格逐項填寫) 5.其他有利審查之學習與研究能力證明文件 |
1.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一份(須附學業成績總平均及名次證明) 2.研究計畫一份 3.履歷自傳一份 4.二位教師推薦函各一封(請依簡章所附表格逐項填寫) 5.其他有利審查之學習與研究能力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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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方式及項目 | 1.書面審查:就成績單、研究計畫、履歷自傳、推薦函及其他資料等綜合審查 2.面試 |
1.書面審查:就成績單、研究計畫、履歷自傳、推薦函及其他資料等綜合審查。 2.面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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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計算方式 | (書面審查x40%+面試x60%)x2=總分 | (書面審查x40%+面試x60%)2=總分 | |
說明 | 1.甲組主修「工商與諮商心理學」。 2.研究計畫嚴禁抄襲。 3.甲組若遇有缺額,招生名額將流用至一般招生考試A組補足。 |
1.乙組主修「臨床心理學」。 2.心理相關學系組為:心理、社會心理、臨床心理、健康心理、諮商心理、教育心理與輔導、心理與諮商、諮商與工商心理等學系 3.研究計畫嚴禁抄襲。 4.乙組若遇有缺額,招生名額將流用至一般招生考試B組補足。 |
相關附件:106學年東吳心理碩士班考試招生海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