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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與性格心理學

 

心理學是一門研究個體外顯行為與內在思考的科學。

 

性格心理學是較早就從19世紀末佛洛伊德(Freud)等人展開的精神分析學派開始,直到後來出現的現象學派、特質學派、行為學派及社會認知學派等,已成為一門穩定對人類性格探討的學問。

而在社會心理學這門分支,研究對象則從「個體」轉換至「群體中的個體」,探索人在社會架構下的認知過程、情感活動、意志品質、人際關係等心理議題。

 

社會心理學是連接心理學與社會學之間的橋樑,社會心理學家通常將人類行為解釋為意識與社會情境交互作用的結果。

第二次世界大戰戰後,心理學家和社會學家之間曾頻繁進行合作。

不過,近年來這兩門學科日益專門化,彼此之間也日益孤立,社會學家關注更為宏觀的變量。

 

社會心理學這門學科開始於20世紀初的美國。

在1930年代,許多格式塔心理學家在當時主流的行為主義和心理分析學派之外獨立發展,而社會心理學也在勒溫(Lewin)等人的創意與努力下,開展了這門新興的學科。

這一時期最常見的研究主題是態度和各種小群體現象。二戰以後,研究者的興趣轉向多種社會問題,包括性別問題和種族偏見。

在1960年代,又增加了認知失調、旁觀者效應和侵略行為等;在1970年代,關於實驗室實驗的倫理問題引起了激烈爭論;到1980年代後,社會心理學在理論和方法上都達到成熟,表現出更多元的觀點。

 

現代的研究者對多種社會心理學現象感興趣,歸因、社會認知和自我概念也許是近年來成長最快的領域。

經過多年的發展與成長,社會心理學家仍然保持了在應用領域的興趣,在健康心理學和環境心理學及法律心理學方面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