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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單下載】相關申請書表格內容

 

  1. 東吳大學學生選課辦法第八條第一項「學士班學生不得修習進修學士班課程,但博、碩士班研究生經學系主任核可者,得修習碩士在職專班之選修課程,所修學分數以不超過畢業總學分數 1/3 為原則。」
  2. 東吳大學進修學生選課辦法第五條「進修碩士班學生得選修非進修班之選修科目,所修學分數以不得超過畢業總學分1/3為原則」。

 

  • 104學年度上學期為配合學校註冊課務組作業時間,申請日期自104年9月7日(一)~9月10日(四)截止。 本表不需任課老師簽名同意,由主任簽核後,提報註冊課務組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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