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稿約】相關申請書表格內容
  • 稿約
  • 最後更新日期:2022-12-08
  • 表格用途:稿約

東吳中文學報稿約

一、本刊自14 期(96.11)起改為半年刊,每年5 月、11 月出刊,截稿日期分 別為12 月31 日、6 月30 日。
二、本刊以學術研究為主,園地開放,凡有關中國語言、文獻、文學、思想之學術論文及書評,均所歡迎;有關賞析、校注、校證之論文請勿投稿。學位論文改寫及一稿多投者,經編委會審議後,得決議二至三年內不受理投稿。
三、歡迎公私立大學教師暨學術研究單位人員(不含研究助理)投稿。
四、論文以28,000字,書評以6,000字為上限。(論文字數之計算,含註腳及章 節附註,並以電腦字數統計器上所顯示者為準。)
五、本刊以中文稿件為主。論文來稿一律請附:中英文篇名、中英文摘要(限 五百字以內)、中英文關鍵詞、引用書目、印妥之文稿一式三份與電子 檔;檔案格式請用Microsoft Word 編輯,並註明檔名。論文撰寫,請依照 本刊所附「撰稿格式」寫作,以利作業,並不得以任何文字、圖像於稿件 中揭露自己個人資料、任教學校等訊息,否則恕不受理。經審查通過刊登 後,需簽署「著作授權同意書」一份。
六、來稿請註明中英文姓名、中英文服務機構及職稱、通訊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或電子信箱,以便聯絡。
七、有關稿件中涉及版權部分〔如:圖片及較長之引文〕,請事先徵得原作者或出版者之書面同意,本刊不負版權責任。
八、本刊設編輯委員會,處理集稿、送審、編印及其他與出版有關之事宜。
九、論文須經本刊編輯委員會審議,再委請校外專家審查,通過後採用。每位投稿人一年(兩期)以刊登一篇為限。
十、本刊編輯委員會對來稿得建議酌量修改,不願修改者請預先註明。
十一、來稿發表後,一律贈送作者當期《東吳中文學報》兩本,不另贈抽印本,亦不支付稿酬。
十二、來稿經本刊刊登後,作者同意非專屬授權予本刊做下述利用:
1.以紙本或是數位方式出版; 
2.進行數位化典藏、重製、透過網路公開傳輸、授權用戶下載、列印、瀏覽等資料庫銷售或提供服務之行為;
3.再授權國家圖書館或其他資料庫業者將本論文納入資料庫中提供服務;為符合各資料庫之系統需求,並得進行格式之變更。十三、作者保證稿件為其所自行創作,有權為前項授權,且授權著作未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作者投稿之論文其著作權仍屬於作者所有,但若欲授權其他期刊轉載,則須得本刊之同意。
十四、稿件及其他相關資料恕不退還,請自留底本。
十五、來稿及其他通信請寄:
中華民國 臺北市士林區臨溪路70 號 東吳大學中國文學系辦公室 《東吳中文學報》編輯委員會
聯絡電話:(02)2881-9471 轉6142
投稿信箱:scujcs@scu.edu.tw

SCROL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