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2年8月15日起調整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之支持性給假措施,大專校院教職員工生之病假處理方式,回歸校內請假規定辦理。

實施校園口罩鬆綁措施,惟特殊場域仍應佩戴口罩

  • 本校防疫專責小組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範,實施校園室外環境得免全程佩戴口罩、室內環境得自主佩戴口罩、校車接駁車等建議佩戴口罩,惟進入健康暨諮商中心(衛生保健)仍應配戴口罩。
  • 教室內原則上師生得不戴口罩,但若經師生充分溝通、取得共識後,逕行決定該班是否佩戴口罩。
  • 課堂上若有師生確診,通報健康暨諮商中心後,依個案狀況進行衛教關懷。學生持快篩陽性證明(如照片、截圖等),可請病假,0日及次日起5日內之病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亦不扣減其學校評量成績。第6天後仍快篩陽性並有症狀者,應提供就醫看診證明,比照上述0日及次日起5日內之病假處理方式。
  • 校園防疫措施將視疫情發展及教育部防疫指引滾動修正。

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4/17起口罩鬆綁規定。

校園室內環境實施自主佩戴口罩措施,惟校園內健康暨諮商中心—衛生保健屬規範之指定場所,依規定仍應佩戴口罩。

 

 

 

 

 

 

 

 

 

|回到頁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