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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東吳大學理學院心理學系碩士班研究生跨組修課辦法
  • 適用身份:碩士班學生
  • 最後修訂日期:99/6/1
東吳大學理學院心理學系碩士班研究生跨組修課辦法

95年6月6日系務會議討論通過
98年9月15日系務會議修訂
99年6月1日系務會議修訂

本系碩士班研究生欲跨組修習本系工商心理學領域課程者,應依以下列規定進行。
壹、研究生跨組修習他組領域辦法
研究生欲跨修其他領域者須依下列規定進行。
(一) 申請時間:於碩二以上每學期開學前一週提出申請。
(二) 修習完畢學系規定必修學分及主修領域課程三門以上。
(三) 徵得論文指導教授同意。
貳、跨組工商心理學領域辦法
(一) 申請程序
  1. 填具申請表,並檢具申請說明(說明副修理由以及論文指導教授簽署意見)、修課計畫、大學及研究所成績單,於規定時間內向系辦公室提出申請。
  2. 由工商心理學組教師會議評估申請者之緣由、資格以及規劃後,決定申請者是否得副修工商心理學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