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稱專業技術人員係指具有特殊專業造詣或成就,足以勝任教學者。其具體事蹟、特殊造詣或成就,必要時得送請校外學者專家審查認定。
專業技術人員之聘任以兼任為原則,必要時雖得聘為專任,但每一學系聘任之專任專業技術人員以兩名或不超過該學系專任教師員額百分之二十為限。
專業技術人員之聘任、待遇、福利、鐘點費支給標準…...皆比照教師之規定。
請詳見東吳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
另,依教育部來函,學校需於網頁公告專技人員之相關資訊,
請學系新續聘專技人員時,填寫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GoYzbT7NPbesDXPz7,
俾利人事室彙整成公告,請詳見112.4.17東人事字第1120800287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