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1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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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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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提供:學生住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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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審核結果如附件,請參閱。
二、核准留宿者:
1.本中心將於12月12日(星期四)發還寒假留宿申請表及繳費單,請核准留宿者於行政單位上班時間持繳費單至兩校區出納組繳納留宿費用,並於12月13日(星期五)至12月20日(星期五)期間持留宿申請表及繳費單收據正本至兩校區學生住宿中心辦理床位選填事宜。
2.未於期限內交回繳費單收據正本及申請表者視同放棄床位。
3.短期留宿者由學生住宿中心統一安排床位,長期留宿者可自由選填本次開放寢室之床位。
三、未審核通過或資料不足者:
請於108年12月16日(星期一)前補齊資料送交兩校區學生住宿中心審查,逾期視同放棄本次申請,並不得再次提出。
四、若有任何問題請至學生住宿中心洽詢,承辦人:學生住宿中心吳亦羚組員,分機7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