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生命中的敦厚與真摯-潘維大學長 

潘維大學長 

東吳大學法律系69級畢業 

美國杜蘭大學法學碩士 

美國內布拉斯加州立大學法學博士 

東吳大學第三屆傑出校友 

經歷: 

〔校內服務〕:東吳大學副教授、教授;東吳大學學生事務長(1998-2000);東吳大學法律學系主任(2000-2001);東吳大學法學院院長(2003-2009);東吳大學校長(2012-迄今)。 

〔校外政府公益服務〕:中選會委員;台北市政府法規會委員;行政院陸委會諮詢委員;行政院工程會法規會/訴願審議會委員;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董事長;台灣醫事法學會理事長;中華比較法學會會長;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理事;民間司改會董事:中華民航運輸協會常務理事;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東吳大學章孝慈學術基金會董事;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 

 

法律系是唯一的選擇 

 

潘維大學長籍貫蘇州省泰州市,1956年生於台灣台北。自幼受父親影響接觸法律相關事務並培養出對法律的關注,高三時堅定認為法律系是唯一選擇,並在父親啟發之語:「北朝陽、南東吳」,考進東吳大學法律系。潘學長仍然對當年老師留有深刻印象,包括前法學院院長呂光老師的英美法導論上課全程用英文,李模教授當導師,以及端木校長每週升旗朝會對住校生的訓話勉勵。 

 

歷任教職與校務行政的心得 

 

潘維大博士留學美國學成歸國,自1987年任教母校,研究領域為英美侵權行為法、英美契約法、醫事法、法律倫理學。歷任學務長、法律系主任、法學院院長等校務行政職,自許耐煩、溝通協調,相信經歷困難的過程能激發出創意,化危機為轉機。 

 

期許讓東吳成為一所尊重傳統、發揮創意、堅持不懈的教學卓越大學 

 

2012年4月歷經遴選委員會並奉董事會指派就任校長,訂定校務發展理念與方針:〈一〉尊重優良傳統,鼓勵創新精神;〈二〉提昇教學研究,推展全人教育;〈三〉增進效率品質,凝聚合作共識;〈四〉拓展社會資源,強化發展趨勢。 

潘維大校長率領全校學術及行政單位推動校務,包括積極延攬知名學者專家到校擔任客座或講座教授、成立「巨量資料管理學院」成為全國第一個以大數據為主軸的學院級單位、成立校級「人工智慧應用研究中心」以提升人工智慧應用於本校學術領域之優勢面向「法律、財務金融、社會心理」等層面、推動國際化擴大境外招生、發起「優久大學聯盟」、與校友總會合作辦理全球校友年會。 

 

【參考資料】東吳大學傑出校友文集 東吳菁英(三)     法律人生命中的敦厚與真摯-專訪潘維大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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