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問題不需要「標準答案」-李念祖學長

李念祖學長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66級畢業 

台灣大學法學碩士、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 

東吳大學第四屆傑出校友 

經歷: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理事長;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名譽理事長;東吳大學法研所兼任教授;台灣大學政研所兼任教授;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人、副執行長、執行長 

 

盡最大的努力去解決問題就是最好的 

 

「當你對別人做出有意義的事情時,你也會感覺到那對自己有意義。」這是李念祖對法律、對社會、對自己深深的期許。李念祖畢業於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後相繼獲得臺灣大學法學碩士及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學位。談到律師這個職業,他表示,社會對律師總是誤以為當律師就一定能賺大錢,甚至是認為想當律師的人幾乎都是想賺錢的人。但律師其實是協助這個社會解決問題的人。關於律師角色的使命,他認為,每一個人,只要來到律師事務所,一定都是帶著煩惱來的,所以律師該做的,就是利用自己的所學與專業,盡最大的努力替人們解決問題,解決這些問題的意思並不是要尋找標準答案,而是在每一個階段都持著良心去追求。 

 

法律:一份關於「人」的工作,然而「人」筆畫簡單卻最難 

 

在人們眼裡,因為法律條文的繁瑣,甚至是以相對不淺白的文字所撰寫,使得法律像是一種與世隔絕的語言。但法律反而是與人密切的,法律應該保護任何一個人,無論他在社會上是強勢或是弱勢的一方。但是有時候,保護某一方,卻會傷害另一方,尤其人的問題加上特殊的時代背景,問題更形複雜,然而李念祖律師秉持「保衛人權,伸張正義」的理念,為當事者爭取最大權益。 

 

找到和他人的連結,創造屬於自己的價值 

 

李念祖覺得現在這個世代,是一個個體暴漲的世代。以前我們出社會,多數人是想著,我能為國家做什麼。而現在的人是想著,我該如何追求我自己。但事實是,人活在社會裡,必得和社會有著連結,他覺得這是這個世代的人們與當時的我們很不一樣的心。他期許現在年輕學子: 俗話說,難能可貴,但是我們往往是透過創造難能,去證明可貴。真正的可貴是藉由我們對他人做出有意義的事情來讓自己變得可貴,而當你對別人做出有意義的事情時,你也會感覺到那對自己有意義。 

 

【參考資料】東吳大學傑出校友文集 東吳菁英(四) 人的問題不需要「標準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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