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責而穩定的力量造就良性的循環與競爭-鄭冠宇學長

東吳大學法律系72級

學歷

東吳大學法律系學士、德國哥廷根大學法學碩士、博士

經歷               

東吳大學法學院院長、學生事務長、法律學系系主任;財團法人章孝慈先生學術基金會董事、中華比較法學會理事、澳門立法與司法見解評論學術顧問、台灣證券交易所有價證券上市審議委員會外部審查委員教育部中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國防部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司法院強制執行法修正委員、法務部民法物權編修正委員、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

 

每一次的際遇都會留下一個種子 靜待時機扎根發芽

  學長在高中時期一心想報考自然組,經過多少機緣,如今卻奉獻於法學領域。回首過往,學長當年因「英美法導論」一科被當,促使學長決定出國留學時選擇德國而非美國,鑽研大陸法領域。談及留學前的準備,學長道出當時被當掉的另一科「第二外語」,修的恰好是德語,但重拾課本之際,學長的心態已然不同,隨著年紀與閱歷的累積,更能克服以前未曾想通的謬誤。

  取得博士學位回台後,學長曾於文化大學、輔仁大學執教,也於國防部、教育部等中央政府機關的申訴評議單位服務,後來回到母校法律系服務。學長提及,東吳大學的校訓:「養天地正氣,法古今完人。」其中「養天地正氣」這份涵養足以聚集成溫暖燈光,為後人照亮前方未知的路程,不再有所迷惘。對於校訓下聯:「法古今完人」最大的感受來自端木校長與章校長默默為東吳所做的奉獻,如今身為師長,也身為後繼者,好好將前人的努力傳承下去,是學長身為法學院院長最重要的責任。

 

不讓先天的不足變成絆腳石

  大學時期鮮少參加社團活動的學長,如今卻時常帶領法律系法律服務社的學生一同下鄉服務,陪著同學一路到活動結束,因學長深刻感受到東吳學生的團體意識及禮儀,參與社團取得的經驗,確實造就了人生不凡的影響。在學長眼中東吳的學生相對他校來說較為保守一些,不是學生的能力不足,而是環境的氣氛使他相對保守,這時師長就是要大膽地把學生推出去,讓他可以闖一闖外面的世界。

  另一方面,學長擔任系主任期間,有感於學子向上之心意,卻因經濟狀況受限,於是創立法學加強班,協助學生衝刺國考,如此作法也讓他校相繼效仿。此外,學長接任法學院院長時期,大力開展對外交流的機會,先後開創大陸多項專班,亦為母校帶來實質的收益,將這些實質收益轉化成教學與行政資源,補足現況的不足,是督促學長一路向前的動力。

 

【參考資料】東吳大學傑出校友文集 東吳菁英(五)   當責而穩定的力量造就良性的循環與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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